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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个宽肩,清爽的短发,脊背挺得笔直,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,黑色直筒裤,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,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。
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,裤腿灰扑扑的,校服上衣也买大了——母亲说他还会长,干脆买大一号。校服本来尺码就大,他又瘦,穿着空空荡荡的。
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。
军训那两天,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。他刚来这里,水土不服,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。
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,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,急速朝他逼近。等他再睁开眼,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。
空调舒适,床铺洁净,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。
“你……”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,“你也中暑了?”
男生笑了起来:“我背你过来的,你不会忘了吧?”
闻笛感到窘迫,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也为了别的。
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,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,又滴到领子上,把其中一瓶递给他:“我叫何文轩。”
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,觉得胸口闷闷的,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
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,但爱情是本能。
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,去球场看比赛。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,他打水、送饭、买点心,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。在一个秋日的夜晚,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,和他一起穿过校园。昏黄光照,影影绰绰,令人发沉。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,闻笛突然停下来,鼓起勇气,说我喜欢你,我们在一起吧。
对方愣了一瞬,随即笑着说,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,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。
闻笛迷迷糊糊的,脑子乱成一锅粥。他小心翼翼地问:这算答应了吗?
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:当然。
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,博信光学的总裁。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,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,开口就是时事新闻,中外名家,周围也都是法官、研究员、工程师的孩子。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,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。
他对何文轩,喜欢里带了点崇拜。他觉得,像这样家境优渥、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,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,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。
等他慢慢长大,见到更广阔的天地,更完美的人之后,才蓦然醒悟。
当她回应你的乞求时,你便获得了救赎。这大概是一个女主降临诸天代替他人完成灿烂精彩人生的故事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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